2025年12月25日 案例研究 No.109


■关于企业停工停产的期限问题

根据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12条,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、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,
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。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,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,
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;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,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。
该条法律规定仅对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作出了规定,但没有对停工停产的期限作出限制。

那么,在实务操作中,是否可以认为既然法律没有对停工停产的期限作出限制,
企业就可以无限期停工停产了呢?

本期案例研究将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就此问题进行分析,
希望能为企业的用工管理提供一些参考。